个人养老金又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
此前,关于第三支柱,保险业曾有过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探索。而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即将开启,意味着参与第三支柱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从而增加公众的选择权,提高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运行效率。
据了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明确账户制积累模式,有利于短期储蓄向长期养老资产转化,可以增加养老金的资产规模及保障能力,有利于矫正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的结构失衡,提升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外,亦有利于集聚长期养老资金,可对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储蓄率和投资率下降带来的潜在影响。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备受关注的还有个人养老金的缴费水平和投资方式。据了解,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或为12000元,后续相关部门或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或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可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
此外,据了解,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方面或将考虑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朱俊生建议,可在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拓展税收优惠方式,同时降低领取阶段的税率,以及简化税前抵扣流程。